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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公路上,一男子怒吼“你居然敢超车”,在超过前车之后,该男子对前车主实施了殴打,车主竟然持刀将该男子杀死了。究竟是报仇还是泄愤?案件的真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小山(化名)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在家里的介绍下,认识了自己的妻子小美(化名)。婚后不久二人生下了一个女儿。为了能够挣更多的钱贴补家用,小山决定自己家的车改造成出租车进行运营。
这天他像往常一样,载着一家三口的顾客行驶在公路上。车在行驶途中,小山看到前方的黑色轿车在缓慢行驶,于是便超过了这辆车。
眼看就要到达顾客指定的地点时,小山便把车速降了下来,没想到这个时候黑色轿车突然加速超过了小山的车。
随后从这辆黑色轿车上下来一个花臂的男子小赖(化名)。小山看到小赖朝着自己走来,于是便下了车。
小赖先是对小山进行辱骂,就你这样的还超我的车,你算什么东西?他还是觉得不解气,于是便对小山进行了拳打脚踢。
小山一个劲儿的认错,可是小赖就当是没听见一样。车上的乘客也下来劝阻小赖,这时候小山才找到机会逃脱了小赖的拳脚。
小赖看到小山逃跑了,于是便对小山的车实施破坏行为,他把小山的挡风玻璃打碎了,又尝试着掰下小山的后车牌,无果。一番使劲之下,把小山的前车牌给掰了下来。
小山见到自己的车牌被小赖拿走了,于是便向小赖进行索要。小赖并不给他,还打了他几巴掌。
小山非常生气,于是便去车里拿了一把尖刀,一边用刀捅刺小赖,一边抢夺自己的车牌。小赖竟然如此疯狂的小山,便把车牌给他了,开车走了。
没想到车开了几百米之后便开到了山沟里,小山上前查看,发现小赖流了很多的血。
于是小山对警方进行了报案,称自己因跟别人打架斗殴,造成伤害,希望警方能够派救护车前来救助。小赖还没有送到医院,便因失血过多死亡。
鉴于小山主动自首的情节,并且属于是第一次犯罪,是在冲动的情况下导致的杀人。本案属于小赖挑衅在先,小山在气愤之下才失去了理智用刀捅刺了小赖。
在本案中小赖也存在过错,法院经过审判决定可以对小山酌情减轻处罚。法院最终对小山判处了无期徒刑。
冲动杀人的代价是惨烈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遵守法律,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冷静。不要为了不值得的人而使自己后悔一辈子。
【以案释法】
对于小山用刀捅小赖,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
对于小山先用刀对捅刺小赖要回车牌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小赖此时已经返还车中,他只是拿走了小山的车牌,拿走车牌的行为并没有对小山造成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因此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果小山是在小赖对其实施殴打的过程中拿出了刀,不慎将小赖捅刺致死,对此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
由于当时的情况比较紧急,小赖的殴打行为已经对小山造成了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并且其具有继续伤害小山的可能性,而小山用刀进行防卫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危急时候用刀刺死小赖都不为过,因为小赖的暴力行为已经对小山产生了生命威胁,小山是在自保的情况下杀死了小赖。
小山在小赖跑车上时对其用刀进行捅刺的行为,已经不构成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并且存在故意伤害的心理。据此,对小山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冲动杀人的行为不仅是道德和法律上的错误,更是对被害人和其家庭的极大伤害,这种伤害是无法挽回的。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应该侵犯他人的生命和自由。
冲动杀人事件对社会造成恐慌和不安。这种暴力行为会破坏社会的安宁和秩序,使人们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感到担忧。
因此,我们需要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学会冷静处理问题,尽可能通过和解、沟通、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和冲突,避免走上极端的暴力行为。
最重要的是,在情绪极其难以控制的情况下,还是要尽力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他人的生命和权益,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