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消费网 - 投诉平台
投诉者情况
姓 名 张女士电 话 18****94
地 址 陕西省 email *
投诉类别 日用百货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belle百丽 地 址 东省深圳市
联 系 人 百丽 电 话 8675***8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23年10月6日下午4点03分在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太和镇太和大道中段汇星百货一层belle百丽店购买马丁靴一双,售价951元。购买后看到淘宝网的百丽官方旗舰店也售卖该鞋,价格为567.14元。10月9日上午10点49分联系百丽国际官方售后,告知问题后表示让我等待。经过多次催促,于10月11日下午15点22分由工号013的客服电话告知我,反馈无用,无法提供任何售后方案。
现有证据 1.实体店购物小票。(图一)
2.淘宝网百丽旗舰店售卖截图。(图二)
3.客服联系记录。(图三、四、五)
投诉请求 即使如官方所说,销售渠道不同,货物质量不同,但是何种差距可以导致近2倍的差异,要求请详细说明。同时,要求对所购买鞋子进行退货退款(购买后未穿,不影响二次销售)。
汇星百货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你好,我们核实了百丽官网上的商品货号与张女士10月6号购买的商品货号不一致,款式也有一些区别,网上商品是去年的款式,我商场售卖的是今年的新款。
就此问题我们致电了张女士,告诉了她两款商品区别所在,同时也告知张女士,我商场执行无障碍退换货,如果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是可以免费退换的。张女士回复说鞋子不在身边需回去核对后再做决定。
此次网上投诉张女士事前并未与我司联系过,所以我们也告知她后续如有问题可以直接与我商场联系。
2023年10月16日11:59四川消费网回访:已来电解释。我需要退货,请再次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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