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被冠为“网贷大哥”的演员,一些言论引发大众热议,最终不得不为了继续演戏赚钱而迫于压力道歉,但他的“演技”和法律意识却堪称突破演艺天花板,让人不吐不快。
在他的一系列言论中,总在扮无辜装委屈,说自己演员群体是弱者,以博大众同情和谅解,可一边却说:“不要找我,我只是按广告商和甲方剧本负责演…”,话里话外总觉得自己赚“黑心钱”,代言虚假广告成网贷帮凶,吃着人血馒头没错,感觉很委屈,他认为很多演员也在类似代言,国家也没规定不允许接金融广告,他只是比较倒霉被大众盯上了而已。
那么就有必要来跟这“网贷大哥”理论理论了,请问“网贷大哥”,你有没有分清“戏里戏外”,有没认清现实和戏,你做为帮手推出的虚假网贷广告面对的是现实中芸芸众生,直接面对的受众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你所谓的剧本戏,请你务必搞清楚这不是虚拟的戏而是直面现实中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和生命,不知道你是故意装糊涂混淆概念,还是“演技”无处不在线,甚或是装无知戏弄和考衡大众智商来为自己开脱?不能心安理得的代言虚假网贷广告赚着“黑心钱”却装糊涂说瞎话,连自己都哄说是演戏!
另外最令人意外和惊讶的是,“网贷大哥”竟然不懂广告代言人的职责,到底是真无知还是在装无辜“飙演技”,竟然想用一句轻飘飘的“不关你事,你只负责按广告公司和甲方剧本演…”来为自己开脱和撇清一切,但这可能吗?你别忘了你不是在演戏,而是在参与“造假”欺诈大众,这是违法行为,是要负起相关法律责任的,而不是你自己的认为为准,也不是你自己可以三言两语为自己洗刷开脱的,国家法律是有明确定义和明确职责的,大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想获得利益就得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如果“网贷大哥”你做为一名演员,做为公众人物真的不懂法,那真是社会的悲哀,如果懂法而故意装傻充愣假糊涂为之,那另当别论,但那就不得不对你的人品重新审视和定义。
不过不管真相是如何,也只想请“网贷大哥”有空时多去学习和读懂《广告法》和其他广告代言的相关法律法规,看清楚国家法律对广告代言人职责是如何要求和规定的,才好去继续接广告赚钱少翻车,不然说不好哪天夜路走多了也会栽了的,到那时“演技”和思维再如何随时随处在线都在“戏里”,再如何突破天花板也开脱洗刷不了自己!也期望看到你自己说的那样,能真正言行一致不再接不良广告,而不再只是次迫于现实压力“飙演技”说说而已!不知道大家对这事又如何看?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