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郭遂锋
家庭住址: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东大街9号院
身份证号:4101261972****0330
尚欠金额:20万元
被执行人:郭爱茹
家庭住址:新密市超化镇镇直居委会12号院
身份证号:4101821974****1462
尚欠金额:20万元
被执行人:张福涛
家庭住址:新密市青屏街办事处徐庄新村3排2号
身份证号:4101261963****1418
尚欠金额:20万元
基本案情:
2013年9月,被告郭遂锋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20万元,由被告郭爱茹、张福涛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后被告郭遂锋按约定向原告支付利息至2014年7月,之后不再支付利息,也不偿还本金,原告多次催要无果。2015年,原告将三被告诉至法院。新密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令被告郭遂锋偿还原告借款20万元,被告郭爱茹、张福涛对该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现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执行依据文书:
(2015)新密民一初字第150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新密法院被执行人线索举报电话:0371-69898111/0371-6989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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