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绿城中国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颐合公司及其项目停止使用绿城品牌的声明》:绿城中国及下属公司未持有绿城颐合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附后)的股权,该等公司及开发的西安紫薇公馆、武汉桃李春风、铜川桂语江南、金寨春风里、宿州蘭园、亳州蘭园项目,与绿城中国无关,已被责令停止使用绿城品牌及绿城字号。
内容里,里点名西安紫薇公馆等多个项目与绿城无关,责令停止使用绿城字号和品牌。
这一声明,让一众购买了西安绿城紫薇公馆项目的业主傻了眼;买的时候是绿城,买了之后就不是绿城,业主很难接受,引起众多的担心和忧虑。
那么,西安“绿城紫薇公馆”项目到底还能不能用绿城字号和品牌?项目能否保住“绿城”二字?
这则声明出来之后,很多业主纷纷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航天基地住建局也就此事向绿城中国发出了《征询函》。
最新消息显示,这件事又有了反转。
1月9日,绿城颐和公司官方发布《致业主家人的一封信》,针对事件公开说明:
经绿城中国对声明内容解释澄清,西安绿城紫薇公馆项目属于使用“绿城”商标和“绿城”房产品牌的房地产项目及商品房,项目可继续使用“绿城·紫薇公馆”作为项目推广案名,同时绿城中国已将相关情况通过书面回函向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说明。
我公司将始终维护绿城品牌形象,严格把控项目质量,按期按质向家人们交付房屋,保障家人们的权益,为业主家人营造美好生活。
接着,网上又流传出了绿城颐和公司发布的声明中提到的“绿城中国的回函”:
1.由西安携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名义实施开发建设、由西安绿城颐合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和开发管理等方面合作的备案项目名称为“山水星艺城(北地块)”的房地产项目,已于2020年8 月获得本公司审批许可使用“绿城”商标授权,以及授予开发主体在开发,销售该项目中使用“绿城·紫薇公馆”作为推广案名。
2.该房地产项目及项目内的商品房,属于使用“绿城”商标和“绿城”产品品牌的房地产项目及商品房。
3.在该项目保留“绿城·紫薇公馆”及其房产为属于“绿城”品牌房产的情况下,西安携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绿城颐合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开发主体和合作管理主体,应承担起维护“绿城”品牌的责任,切实履行已经作出的相关承诺。包括购房业主、本公司和政府单位在内的社会各方面,有权对开发单位及该项目使用、维护“绿城”品牌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划重点:绿城紫薇公馆项目可使用“绿城”商标授权,开发主体在开发、销售过程中可使用“绿城紫薇公馆”作为推广案名,可保留“绿城”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