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南)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璇 通讯员王唯佳)日前,新疆第十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考核验收,为助力新疆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示范效应。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指按照一定的种植或养殖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其产品达到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并对周边地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生产区域;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个级别。

11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此次通过验收的是国家智慧农机农艺融合标准化示范区,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重点是农业科技创新标准化;国家和田红枣产业扶贫服务平台标准化示范区,位于和田地区,建设重点是农业产业扶贫标准化;国家有机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区,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建设重点是农业绿色发展标准化。

这是2020年国家标准委批准的第十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试点建设期为3年。示范区建设以来,多措并举运用标准化手段,提升产品品质和竞争力,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农民致富、增加农民收入,很好地完成了示范区建设任务目标。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通过典型带动、示范辐射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疆已建成135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涵盖农作物、林果、畜牧等产业,对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各个示范区将结合考核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经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提升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当地相关产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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