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一木
杨一木(1911—2011),曾用名杨志雄、杨仁甫、杨寿亭,山西省临汾市人。
早年考入山西运城中学,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先后任共青团临汾县委书记,中共临襄县特别支部书记、县委书记,襄陵县苏维埃临时政府主席,陕北红军独立第5团政委(团长王士杰),陕北瓦窑堡中央党校高级班学员,中共陕甘省委白区工作部部长(书记朱理治、李维汉),中央少数民族工委副书记(书记高岗)兼回民部部长。
全国抗战时期,相继任中共宁夏工委书记,中共伊盟工委统战部部长(书记赵通儒、刘瑞森)、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少数民族工委秘书长,陕甘宁边区贸易总公司政治部主任(经理叶季壮)。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中共晋西工委书记,中共晋绥区第9地委书记、晋西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司令员白炳栋),中共晋南工委秘书长(书记武新宇),中共甘肃省委委员(书记张德生),兰州市军管会委员兼企业处处长(主任张宗逊)。
新中国成立后,相继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工业厅厅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1954)、兰州市委第一书记(1957),中共八大代表。
1957年12月受到错误批判。
1958年8月起,历任刘家峡工程局党委书记兼盐锅峡水电站工程总指挥,甘肃省经委副主任(1962),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副省长(1963—1965)兼省人民委员会党组第一副书记,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常委(1965)、区委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三线”建设委员会委员(1966)。
“文革”开始后再受迫害,1977年恢复工作。历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常委,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1979),国务院港澳经济小组组长,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党组成员兼机械设备成套总局局长、党组书记(1982)。
是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